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5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6号)等文件要求,对我市放射检查类、产科、护理类、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优化整合并公布我市政府指导价,我院按文件要求于2025年04月30日零点起执行。具体调整项目详见附件:
附件1: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附件2: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附件3: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附件4: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附件5: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中山市三角医院
2025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