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超声和中医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中山医保发〔2025〕29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超声和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11号)等文件要求,对我市中医针法类、中医骨伤类、中医特殊疗法类、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优化整合并公布我市政府指导价,我院按文件要求于2025年07月31日零点起执行。具体调整项目详见附件:
附件1: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附件2: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附件3: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附件4: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附件5:可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
中山市三角医院
2025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