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一般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6〕9号)、《中山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一般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中山医保发〔2026〕4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单位遵循公开透明、合法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综合考虑服务项目成本情况、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 对一般治疗类等 9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并制定价格进行规范整合并公布政府指导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上述收费项目从2026年10月31日起执行。
在公示期间内,社会公众和单位如有意见,请实名电话或书面向中山市医保局价格管理部门或中山市三角医院反映。
中山市政府价格管理部门投诉电话:12345;
我院医疗服务价格投诉电话:0760-23389847。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一般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中山市三角医院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