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满足患者需求,提高医院服务质量,我院现公开遴选有意向在院内投放共享充电宝的供应商,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引进共享充电宝遴选项目
2.项目编号:sjyyzwk--20260112-01
3.服务内容:可提供充电宝共享给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
4.服务要求:
4.1.提供4台共享充电宝,并在院区内指定位置安装,如后期有需求,供应商能及时响应,帮忙加装;
4.2.响应供应商须负责充电宝的日常维护、系统更新升级服务以及操作指导服务;
4.3.为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提供价格合适、容量至少为7000mAh并且有3C认证的充电宝,接受院方监督管理;
4.4我院不收取场地费,每月按照营业额固定比例不低于收成的80%向服务商收取管理费。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供应商资质和咨询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有本项目所需共享充电宝的服务能力,并能为医院提供便捷的售后服务。
4.供应商基本材料(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质及运营能力证明文件、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建设介绍)。服务项目承诺书(包括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服务质量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让、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按照附件1报名表格式填写盖章交到中山市三角医院总务科(详细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中21号之一门诊楼6楼621室)现场报名或邮寄。
(二)报名时间: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19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4时-17时止,节假日除外)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0-23389856
五、评审时间及要求:
(一)评审时间:2026年1月21日(周三)15:00,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1日14时30分。
(二)评审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中21号之一 门诊楼6楼616会议室。
(三)签到:提前10分钟签到
(四)评选需提供的资料一式2份(1正本1副本),评选现场递交,档案袋封面需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须密封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每页加盖公章);档案袋如有破损,须供应商现场确认;所有提交的资料一律不退还。
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如下:
(1)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文件;
(2)每月按照营业额交纳管理费的具体比例;
(3)业绩证明文件;
(4)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六、注意事项:
(一)截止报名后,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时,本次采购作废。若出现此情况,评审前1天会通知各响应供应商;若报名单位数量较多,本院将对评审时间作出调整。
(二)中选后必须响应上述项目需求,不允许放弃。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价人价格不得低于每月按照营业额固定比例不低于收成的80%向服务商收取管理费,否则属于无效投标;
(二)自院方发出成交公告后,中标方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院方签订合同。
(三)合同条款必须得到院方的认可,如若院方不认可合同条款而提出修订,但中标方认为需增加费用或不同意相关修订的话,院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次招标而不作任何赔偿。
(四)若中标方不按照与我院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取消其2至5年参加我院招标活动的资格。
(五)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提交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六)报名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发布人:中山市三角医院招标采购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