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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角医院口腔科义齿加工服务供应商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0

各潜在供应商:

       为规范我院口腔科义齿加工服务管理,保障临床医疗质量,依据《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及我院采购管理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义齿加工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sjyysbk--202608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三角医院口腔科义齿加工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要求):见附件一义齿加工厂清单

备注:

(1)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第二年。

(2)医用耗材需在耗材采购平台上采购,不能在平台采购的注明原因。

四、供应商资格:

      1、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基本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作出承诺并盖公章】,投标人需提供所在公司的社保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作出承诺并盖公章】;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作出承诺并盖公章】。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货物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报   名: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8月11日起至2026年8月17日工作日期间,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按照附件二报名函格式填写盖章交到中山市三角医院设备科现场报名(详细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中21号门诊楼6楼设备科办公室)。

六、遴选方法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由医院遴选评审小组,对报名供应商的资质条件、加工能力、产品质量、价格水平、服务承诺、企业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量化评审。综合得分排名前列者入围,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协议。

      如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发布延期公告;延期公告截止后仍少于3家时,采购方式转为谈判议价。

七、八、评审时间及要求:

      1、评审时间:2026年8月20日下午15时00分(即开标时间),若延期开标以电话通知为准。

      2、评审地点:中山市三角医院门诊6楼会议室;

      3、供应商须提供的纸质资料一式2份(1正本1副本)和电子资料1份,档案袋封面需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须密封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每页加盖公章);档案袋如有破损,须供应商现场确认;所有提交的资料一律不退还。提供投标资料详见附件3“投标文件”制作。

九、注意事项

       1、如报价文件和投标文件分别单独封装的视为封装不合格,我院不予接收。投标文件如不按投标文件目录装订,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代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另行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对)。

      2、中选后必须响应上述项目需求,不允许放弃。

      3、自院方发出成交公告后,中标方需于3个工作日内与院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7个自然日内供货。

      4、合同条款必须得到院方的认可,如若院方不认可合同条款而提出修订,但中标方认为需增加费用或不同意相关修订的话,院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次招标而不作任何赔偿;

      5、若中标方不按照与我院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取消其2至5年参加我院招标活动的资格;

      6、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提交将不被接受;

      7、报名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760-85400034

发 布 人:中山市三角医院招标采购委员会


附件1:义齿加工厂清单

附件2:报名函

附件3:投标文